(快訊:09年春6類家電 將強制實施能效標識)
摘要:能效標識制度以投入少、見效快等優點得到了許多A的認可,在世界范圍內得以普及。據國際能源署統計,目前世界上已有歐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施了能效標識制度。
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國生產、銷售和進口的六類家電產品必須加貼能效標識,低于5級(或3級)能效的產品不得在中國生產、銷售、進口。2008年12月31前出廠的產品,可延遲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貼能效標識。
這六類家電產品是家用加濕器、轉速可控型房間空氣調節器、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儲水式電熱水器、家用電磁灶、和復印機。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認監委將這六類產品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四批)》聯合發布,同時還發布了相關產品實施細則。
近年來,我國能效標識制度實施的步伐不斷加快,第一批和第二批目錄總共才有四類產品被列入,第三批目錄有五類產品被列入,而第四批目錄則有六類產品被列入,實施范圍也從單純的家電產品擴大到照明、工業用產品、商用產品及辦公類產品。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自我檢測行為的規范,第四批目錄實施細則中仍然要求“能源效率檢測實驗室應提交檢測實驗室的相關備案材料,材料應包括人員能力、設備能力和檢測管理規范等內容”。
今后在不改變能效標識實施模式的前提下,將加強對企業實驗室的管理。同時,能效標識管理中心還將通過組織比對測試等方式,促使企業實驗室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從而使企業的實驗室能與國家機構保持在相同的水平,以保證企業自我聲明信息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