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加濕器實施新標準 山寨廠商告別噱頭營銷)
2009年11月18日,《加濕器》標準正式實施,標準就加濕量、噪聲、蒸發芯(器)使用壽命、軟水器性能及使用壽命、顯示控制等功能進行了規定。這是中國A個家用加濕器性能國家標準。
加濕器加濕效率等級,根據各種類型、耗能由低到高分為A、B、C、D四級。各類型加濕器加濕效率不應低于D級,帶有空氣凈化功能的加濕器除外,另外,為實現加濕功能以外的功能所消耗的電能不列入計算。
據了解,《加濕器》標準在制定時,對市場上許多產品進行過測試,絕大多數產品都能達到這一標準。以加濕量≤350mL/h的超聲波式加濕器為例,標準規定它的噪聲限值為≤38dB(A)。某位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人士透露:“通常,市場上這類產品的噪聲限值大都設定在35dB(A)以內,一些產品在使用時噪聲限值在30dB(A)以內。”
除加濕效率和噪聲限值外,《加濕器》還對加濕器的蒸發芯(器)和軟水器等細節處的性能進行規定。中國家用電器研究員工程師孫鵬也對《電器》記者表現出新標準對產品細節處性能的關注:“北方的水質硬,加濕器在工作時容易產生鈣鎂沉淀物,因此,對加濕器的軟水器功能提出要求是必要的,我們通過充分的試驗和論證,界定了具體數值。”
關于新標準對于加濕器市場的規范作用,宋力強給予十分肯定的評價:“這能防止某些企業過度利用宣傳的噱頭迷惑消費者。比如有的加濕器僅有軟水功能,也大肆宣傳,有了新標準,這種情況就能避免。”另外他強調,新標準是一個門檻,但這個門檻并不高,旨在“砍掉”那些不規范的生產企業的產品。
另外,該標準即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加濕器,也適用于在公共場合使用的加濕器,但是不適用于在經常發生腐蝕性和具有爆炸性氣體(如粉塵、蒸汽和瓦斯氣體)的特殊環境場所使用的加濕器。參與標準制定的中國家用電器研究員綜合檢驗部主任宋力強認為,《加濕器》的出臺能很好地規范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