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戶除濕防潮結構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涉及木質房屋玻璃除濕的技術領域,具體為窗戶除濕防潮結構。
背景技術:
現有的木質房屋,其立板為木質結構,當需要設置僅能提供光亮、不需要通風的窗戶時,其窗戶是在立板的對應位置的開有貫穿的窗戶洞,然后再窗戶洞的兩側分別安裝玻璃,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由于為木質結構,在玻璃之間的空腔間隔相對較大、無法做到完全真空,進而在潮濕環境下,水汽會進入到空腔內,進而使得兩塊玻璃之間的空腔內有水汽,使得整個窗戶的視野被水汽阻擋,形成水霧,使得整個結構無法保證正常的光線照射。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能將兩塊玻璃之間的空腔所殘留的水汽及時吸附,確保窗戶的內腔內的干燥。
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木質立板,所述木質立板的對應于窗戶的設計位置設置有貫穿的窗戶洞,所述木質立板對應所述窗戶洞兩側邊緣設置有內凹的玻璃安裝槽,兩塊仿形于玻璃安裝槽的玻璃分別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所述空腔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所述下凹沉槽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下凹沉槽內填充有干燥劑,所述下凹沉槽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所述蓋板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
其進一步特征在于:每塊玻璃的外表面平齊于所述木質立板的對應表面布置,確保整個結構的美觀;
所述下凹沉槽的上端周邊設置有側擴的止擋槽,所述止擋槽的形狀仿形于所述蓋板的形狀布置,所述蓋板的上表面平齊于所述窗戶洞的底部邊緣的上表面布置;
所述干燥劑的上表面和所述蓋板的下表面之間留有過渡空間,其確保水汽沿著貫穿孔進入后可被所有干燥劑充分吸附,確保吸附效率;
所述貫穿孔具體為沿著長度方向排布的腰形孔;
所述貫穿孔具體為若干個小圓孔;
所述貫穿孔具體為沿著橫向逐個排布的長槽孔。
采用本實用新型后,木質立板的窗戶孔兩側分別通過仿形的玻璃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由于空腔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下凹沉槽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下凹沉槽內填充有干燥劑,下凹沉槽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蓋板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使得空腔的底部設置有干燥劑,當空腔內進入水汽時,干燥劑通過貫穿孔吸附空腔中的水汽,其能將兩塊玻璃之間的空腔所殘留的水汽及時吸附,確保窗戶的內腔內的干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a-a剖結構示意圖一;
圖3為圖1的a-a剖結構示意圖二;
圖4為圖1的a-a剖結構示意圖三;
圖中序號所對應的名稱如下:
木質立板1、窗戶洞2、玻璃安裝槽3、玻璃4、空腔5、下凹沉槽6、干燥劑7、蓋板8、貫穿孔9、腰形孔91、小圓孔92、長槽孔93、止擋槽10、過渡空間11。
具體實施方式
窗戶除濕防潮結構,見圖1-圖4:其包括木質立板1,木質立板1的對應于窗戶的設計位置設置有貫穿的窗戶洞2,木質立板1對應窗戶洞2兩側邊緣設置有內凹的玻璃安裝槽3,兩塊仿形于玻璃安裝槽3的玻璃4分別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3,兩塊玻璃4之間形成空腔5,空腔5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6,下凹沉槽6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下凹沉槽6內填充有干燥劑7,下凹沉槽6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8,蓋板8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9。
每塊玻璃4的外表面平齊于木質立板1的對應表面布置,確保整個結構的美觀;
下凹沉槽6的上端周邊設置有側擴的止擋槽10,止擋槽10的形狀仿形于蓋板8的形狀布置,蓋板8的上表面平齊于窗戶洞2的底部邊緣的上表面布置;
干燥劑7的上表面和蓋板8的下表面之間留有過渡空間11,其確保水汽沿著貫穿孔9進入后可被所有干燥劑7充分吸附,確保吸附效率。
具體實施例一、見圖2:貫穿孔9具體為沿著長度方向排布的腰形孔91。
具體實施例二、見圖3:貫穿孔9具體為若干個小圓孔92。
具體實施例三、見圖4:貫穿孔9具體為沿著橫向逐個排布的長槽孔93。
其工作原理如下:木質立板的窗戶孔兩側分別通過仿形的玻璃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由于空腔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下凹沉槽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下凹沉槽內填充有干燥劑,下凹沉槽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蓋板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使得空腔的底部設置有干燥劑,當空腔內進入水汽時,干燥劑通過貫穿孔吸附空腔中的水汽,其能將兩塊玻璃之間的空腔所殘留的水汽及時吸附,確保窗戶的內腔內的干燥。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技術特征:
1.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木質立板,所述木質立板的對應于窗戶的設計位置設置有貫穿的窗戶洞,所述木質立板對應所述窗戶洞兩側邊緣設置有內凹的玻璃安裝槽,兩塊仿形于玻璃安裝槽的玻璃分別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所述空腔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所述下凹沉槽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下凹沉槽內填充有干燥劑,所述下凹沉槽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所述蓋板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塊玻璃的外表面平齊于所述木質立板的對應表面布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凹沉槽的上端周邊設置有側擴的止擋槽,所述止擋槽的形狀仿形于所述蓋板的形狀布置,所述蓋板的上表面平齊于所述窗戶洞的底部邊緣的上表面布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劑的上表面和所述蓋板的下表面之間留有過渡空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貫穿孔具體為沿著長度方向排布的腰形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貫穿孔具體為若干個小圓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貫穿孔具體為沿著橫向逐個排布的長槽孔。
技術總結本實用新型提供了窗戶除濕防潮結構,其能將兩塊玻璃之間的空腔所殘留的水汽及時吸附,確保窗戶的內腔內的干燥。其包括木質立板,所述木質立板的對應于窗戶的設計位置設置有貫穿的窗戶洞,所述木質立板對應所述窗戶洞兩側邊緣設置有內凹的玻璃安裝槽,兩塊仿形于玻璃安裝槽的玻璃分別嵌合貼裝于對應的玻璃安裝槽,兩塊玻璃之間形成空腔,所述空腔的底部邊緣的寬度方向中心位置設置有下凹沉槽,所述下凹沉槽沿著底部邊緣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下凹沉槽內填充有干燥劑,所述下凹沉槽的上表面蓋裝有蓋板,所述蓋板的面域上設置有若干貫穿孔。技術研發人員:邱海平;倪竣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蘇州皇家整體住宅系統有限公司技術研發日:2020.08.20技術公布日:2021.06.01